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

时间:2025-03-08 07:29:17 手机游戏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 最小范围限定。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需要原则:

知悉范围的确定应基于工作的实际需要,而不是简单地将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行政级别的依据。

最小化原则:

在可能的情况下,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最终限定到具体人员,这有助于有针对性地采取保密管理措施,并在泄密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查处。

批准权限: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且这种批准必须基于工作的实际需要。

扩大知悉范围:

如果原定密机关单位明确要求不得扩大知悉范围,那么在需要扩大知悉范围时,必须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

综上所述,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时,应遵循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并确保知悉范围限定在最小范围内,以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