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向相关部门缴纳的一笔资金,目的是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具体缴纳方如下:
施工总承包单位:
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保证金。
建设单位:
虽然建设单位需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按规定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最终的缴纳责任还是在施工总承包单位。
因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但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需按比例单独开列并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