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血亲关系是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但并非直系亲属的亲属。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
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
上下辈旁系亲属:
如叔伯姑与侄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等,他们的血缘关系可以追溯到共同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平辈旁系亲属:
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他们的血缘关系也是源于共同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其他旁系亲属:
包括叔侄、伯侄、姑侄、舅甥、姨甥等,这些亲属在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
总结起来,旁系血亲关系主要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及其子女、堂表兄弟姐妹等。这些关系在中文里通常被称为“旁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法律上,旁系血亲关系通常在三代以内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