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召集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资本变动和债券发行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重大结构调整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职权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有冲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