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进行剥削的一种制度。以下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特点:
地主土地所有制
确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影响: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起积极作用,但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废除:1950年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形式:包括屯田制、均田制等。
屯田制:安置无地农民,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
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后随着土地兼并严重而崩溃。
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特点:自给自足,男耕女织。
剥削方式
农民为了生存,租种地主的土地,把大部分劳动成果作为地租交给地主。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基础,同时也是封建等级统治的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广大农村实行的是封建或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1950年,新中国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