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通常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经济利益流入: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成本可靠计量: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独立性:
固定资产应具有独立性,使用职能单一,适用于一定经济效益的活动。
可折旧性或可消耗性:
固定资产应具有可折旧性或可消耗性,使用期满后失去经济价值。
可分解性或可分拆性:
固定资产可以按照部件或功能进行分解或分拆。
价值确定性:
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具有一定的确定性。
持有目的: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单位价值:
一般要求单位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如2000元人民币以上。
非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是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定义强调其长期使用、经济利益流入、成本可靠计量和有形资产等特征。在税务处理上,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