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的操作步骤如下:
准备阶段
了解驳回原因:仔细阅读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了解驳回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准备复审材料:包括复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等。
提交复审申请
提交时间: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提交材料:需要提交《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其信封复印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如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并缴纳相应的商标评审费用。
评审阶段
材料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提交的复审申请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分析研究以及集体讨论后,以多数意见作出终局决定。
补充证据: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作出裁定
裁定时间: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裁定结果:裁定结果可能是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或者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后续操作
上诉: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改商标:如果认为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合理,可以通过修改商标的方式重新申请注册,或者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一步陈述申请人的正当理由。
建议
提前准备: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应尽早准备复审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详细阐述:在复审申请书中,应详细阐述复审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商标复审流程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复审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