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向全体从业人员公示。在管理架构、岗位设置等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将该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制度:
根据从业人员的数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