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返还政策是指企业在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务机关按照一定比例(通常是2%)取得返还的手续费。以下是有关个税返还政策的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责任,以及扣缴义务人可取得的手续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了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可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返还个税手续费分录
申请返还通过后: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收益—个税手续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的服务费额度)。
实际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退税政策
如果个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6万元计算的,但当年收入不够6万元,多交的税款必须退回。
专项扣除费用包括继续教育费、子女教育费、租金等。
退税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退税的方式包括网上税务局申请。
其他免税和扣除情况
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的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殊情况下的退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定时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