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依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税制。这种税制的主要特点是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汇总在一起,按统一规定的税率征税,其优点是计征简便,比较适用累进税制,有利于公平税负;其缺点是征税时核算综合所得比较困难,进行综合扣除时也较繁琐,同时要求征管技术水平较高。
在中国,综合所得税是2019年之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内容,同样是国际通行做法。综合所得税包括以下九个项目:
1. 工资、薪金所得,如工资、奖金、分红、津贴等;
2. 劳务报酬所得,如个人独立从事法律、会计、新闻传媒等职业所获得的劳务报酬;
3. 稿酬所得,如个人发表作品、写小说、出版图书、翻译作品等取得的稿酬;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 经营所得,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他们的生产经营所得;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购买股票、债券等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
7. 财产租赁所得,如个人出租房屋、设备等取得的所得;
8. 财产转让所得;
9. 偶然所得。
综合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将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的余额;
2.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
3. 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4. 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
建议纳税人在办理综合所得税时,确保所有收入均如实申报,并充分利用各项扣除政策,以降低应纳税额。同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做好年度汇算清缴,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