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副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卫生知识宣讲与教育工作
负责学校卫生知识的宣讲工作。
参与制定学校卫生教育规划和计划,协助学校开设卫生教育课程,确保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卫生教育,通过讲座、培训、科普宣传等方式,提高师生疾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健康与疾病防控
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并配合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季节性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工作及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指导学校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突发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县疾控中心。
按照国家学生体测标准,配合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常规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疗。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食堂、宿舍等卫生安全工作。
协助完成卫生、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健康教育与促进
指导学校开展健康宣教,按照学校需求协调医疗卫生资源。
促进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生活观念。
卫生工作规划与执行
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参与、指导、督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卫生相关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协调与合作
负责协调学校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及时发现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其他职责
每年在学校进行卫生工作情况评价,作为卫生副校长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
组织制定学校德育、文体卫、安全和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