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1895年11月27日立下了他的遗嘱,决定将其大部分遗产用于设立诺贝尔奖。根据遗嘱,诺贝尔的财产将被投资于可靠的有价证券,形成基金,其利息将作为奖金,每年颁发给上一年度对人类有极大贡献的人士。奖金将分为五个部分: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和平奖。这些奖项的评选机构也分别在瑞典皇家科学院、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斯德哥尔摩瑞典文学院和挪威议会选出的五人委员会中产生。
具体来说,遗嘱中提到的奖金分配如下:
1. 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
2. 生理学或医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授予;
3. 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瑞典文学院授予;
4. 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来授予。
诺贝尔的遗嘱不仅体现了他对人类进步的贡献,也展现了他对和平、科学和文学的重视。遗嘱中特别强调,奖金的颁发不应考虑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以确保奖励的是真正对人类做出贡献的人。
这份遗嘱至今仍然有效,并且成为了诺贝尔奖设立的基石。自1901年首次颁发以来,诺贝尔奖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最负盛名和最具影响力的奖项之一,旨在表彰在各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