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
通常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通常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通常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通常为4年。
电子设备:
由于其技术更新较快,折旧年限通常为3年。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此外,如果需要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企业应遵循相关法律和税务规定,并可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