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机动车商业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主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在意外事故中受到的损失。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在意外事故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障被保险机动车上人员在意外事故中受到的人身伤害。
附加险
不能独立投保,必须与主险一起投保。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被保险人及车上人员
被保险人及家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车上人员在意外事故中受到的人身伤害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责任免除
战争、恐怖活动、人民暴乱、军事冲突、扣押、政府征用等情况。
参加竞赛、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进行养护、车辆测试等行为。
利用被保险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驾驶人员酒后、吸毒、药物麻醉后驾驶被保险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未依法采取措施而肇事逃逸、破坏现场证据等行为。
其他
保险费未交清前,保险合同不生效。
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这些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在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车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建议在投保前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以确保充分了解保险的覆盖范围和责任免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