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文件管理办法
一、涉密文件的拟制与制作
密级划分:
涉密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根据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
标识:
确认密级后,文件需在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如“绝密”、“机密”、“秘密”专用印章。
制作场所与人员:
在具备保密条件的专门场所制作涉密文件,参与制作的人员需经过保密审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流程记录:
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接触范围,详细记录起草、审核、签发等环节,确保责任可追溯。
二、涉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收文制度:
接收涉密文件时,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并进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发文制度:
分发涉密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确保文件安全传递。
传递方式:
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派专人护送等方式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或互联网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三、涉密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阅读与传阅:
涉密文件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过程由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
借阅审批:
建立严格的借阅审批流程,明确借阅范围和期限。借阅人需填写《涉密文件借阅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保密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保管场所:
设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保管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保险柜、防盗门窗、监控设备等。
四、涉密文件的销毁
销毁方式:
保密文件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对于机密级别的文件,应采用安全的文件销毁方式,如物理销毁或专业的文件销毁设备。
记录备案:
销毁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方式、销毁人员等信息,并备案保存。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专人负责:
涉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
权限管理:
对于涉及机密级别的文件,应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限制访问和复制权限,确保只有获得许可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
定期检查:
保密文件管理责任人应对文件的出入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对存储设备和存储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可以确保涉密文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