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管理
满分10分,包括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等。
外脚手架
满分20分,涉及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等方面。
“三宝”及“四口”防护
满分20分,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佩戴以及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的防护。
施工用电
满分20分,涉及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接地与接零、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管理等。
龙门架与井字架
满分10分,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与拆除等。
塔吊
满分10分,涉及塔吊的安装、使用、维护与拆除等。
施工机具
满分10分,包括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维护与检查等。
文明施工
满分20分,包括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防尘、防噪音等。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满分10分,涉及基坑的支护、模板的搭设、使用与拆除等。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满分10分,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与拆除等。
起重吊装
满分5分,涉及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与拆除等。
评分标准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计算方法包括算术平均值、负值处理、缺项处理以及多人评分时的加权评分方法。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在汇总表中的满分分值分别为上述各项的得分。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相同项目时,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对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分,遇有多台同类设备时,项目实得分数为各被检设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可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6和0.4,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和0.4、0.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合格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优良分在80分及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