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

时间:2025-02-15 11:37:41 单机游戏

教育部对教师的工作量有明确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涉及课时计算、周工作量标准以及特殊岗位的工作量要求。以下是详细的规定:

课时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以周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

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专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小学教师

语文、数学:14节

科学、外语:15节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6节

品德、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7节

初中教师

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12节

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14节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6节

高中教师

10-14节,具体课时数根据选考学考情况及专业特点制定,也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中层干部周工作量标准

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其他特殊岗位工作量

实验室工作

一类实验室需要生物、化学、物理各1人满工作量。

二类实验室需要生化、化学、物理各1人满工作量。

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

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全年工作量计算

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年暂按42周计算,应为1680小时。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教师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也有助于学校管理和评估教师的工作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作量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教育局的政策和学校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