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时间:2025-02-15 10:12:48 单机游戏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求。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权利与义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培训原则

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培训周期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培训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培训类型

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和教师岗位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考核与奖惩

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对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经费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按规定保障继续教育经费。

扶持措施

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这些规定为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旨在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