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激励对象是指 那些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或企业。这些主体因为其守信行为而受到奖励和优惠政策的措施,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主体积极维护自身信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
具体来说,守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受到国家机关等组织表彰、奖励,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
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认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社会组织、机构依据规范的个人诚信评价办法推荐的诚信状况为优秀的个人。
在个人申请基础上,依规定程序由市级以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核实的优秀信用记录保持者。
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特定条件(如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的信用主体。
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或者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最高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
这些守信激励措施可以包括贷款优惠、荣誉表彰、政策支持等多种形式,旨在通过正面激励来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