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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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在2012年9月由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了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该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新的目录体系包括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国家控制布点专业62种。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为高校根据办学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提供了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