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制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办法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以下行业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煤炭生产
非煤矿山开采
石油天然气开采
建设工程施工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
交通运输
烟花爆竹生产
冶金
机械制造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
电力生产与供应
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提取标准如下: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35%的比例提取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35%加上超出1000万元部分的1.25%的比例提取
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35%加上超出1亿元部分的1.25%的比例提取
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应用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演练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管理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筹措有章: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足额提取。
支出有据: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明确的依据和记录
监督与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和责任,接受财政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
实施日期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原2012年版本同时废止。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详细概述,企业应依据该办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规提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