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东方航空的行李携带规定如下:
随身携带行李
重量限制:一般旅客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千克。
体积限制:体积每件不能超过20×40×55厘米(国内)或25×45×56厘米(国际),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携带数量: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
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
放置要求:随身携带的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不妨碍客舱服务和旅客活动。
托运行李
重量限制: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限额为:头等舱40千克,公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体积限制:
符合国内运输条件的托运行李体积不能超过100×60×40厘米。
符合国际运输条件的托运行李体积不能超过100×60×40厘米,但每件重量不能超过32千克。
其他规定:
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有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及其他需要专人保管的物品。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承受一定压力。
免费行李额
适用计重制: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符合国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享受10千克免费行李额。
适用计件制:通常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或公务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32千克;经济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每人为1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
建议您在出行前仔细查阅东方航空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行李携带规定,确保行李符合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