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提出了以下7个条件:
废除势力范围
撤退外国军队、巡警
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
撤销领事裁判权
归还租借地
归还租界
关税自由权
这些条件反映了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主要诉求,旨在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