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是一种 政府采购方式,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具体流程如下:
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
发布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制定并发布磋商文件,明确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商务条款等要求。
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
评审和比较:
磋商小组对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
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情况,能够更灵活地处理复杂的采购需求。此外,这种方式注重过程的公正和透明,通过组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直接沟通,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