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间距是指 前后左右两幢工程建筑中间,依据日照时数规定所明确的间距。其计算方式一般以冬至节气这一天晌午正南方位房屋最底层窗台以上墙壁,能被太阳光照射到的高度为根据。具体计算公式为:
\[ D = \frac{H - H1}{\tanh} \]
其中:
\( D \) 表示日照间距;
\( H \) 表示前幢房屋圈梁墙顶至路面高度;
\( H1 \) 表示后幢房屋窗台至路面高度;
\( h \) 表示太阳光高度角。
在实际应用中,常将 \( D \) 计算成其与 \( H \) 的比率,即日照间距指数(即光照指数 = \( D / (H - H1) \)),便于于依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同样地域、同样标准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住宅楼的最小日照间距为1.5小时,即南面楼的北墙到北面楼的南墙的直线距离。同时,冬至日上午八点,太阳要照到一楼窗台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时,日照间距会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时,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