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使用期限和功能两类。
按使用期限分类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主要建筑物:如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这些建筑物在工程运行期间长期使用,且失事后会对下游造成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
次要建筑物:如挡土墙、导流墙、工作桥及护岸等,这些建筑物失事后不会造成下游灾害,或工程效益影响不大,易于恢复。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
如围堰、导流隧洞、导流明渠等,这些建筑物在工程施工期间使用,工程完工后可能被拆除或废弃。
按功能分类
挡水建筑物
用来拦截江河,形成水库或壅高水位的建筑物,如各种坝、水闸、堤防、海塘等。
泄水建筑物
用于宣泄洪水、排放泥沙和冰凌,以及为了人防、检修而放空水库、渠道等的建筑物,如各种溢流坝、坝身泄水孔、岸边溢洪道、水闸和泄水隧洞等。
输水建筑物
为了发电、灌溉和供水的需要,从上游向下游输水的建筑物,如引水隧洞、引水涵管、渠道、渡槽等。
取(进)水建筑物
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进水闸、抽水站等。
渠系建筑物
如渠道上的节制闸、分水闸、渡槽、倒虹吸、沉沙池、冲沙闸、跌水、陡坡等。
整治建筑物
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水流对河床及河岸的作用,以及防护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的冲刷,如丁坝、顺堤、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
专门建筑物
为特定目的而兴建的建筑物,如水电站建筑物(电站厂房、前池、调压室及压力管道等)、水运建筑物(船闸、升船机、筏道、码头、港口等)、农田水利建筑物(灌溉、排渠系及其建筑物,如分水闸、节制闸、量水堰等)以及给、排水建筑物(自来水厂的给水管道、抽水站、滤水池、水塔以及排除污水的下水道等)。
综合分类
水工建筑物还可以根据其用途分为一般性水工建筑物与专门性水工建筑物。一般性水工建筑物可应用于各种水利工程,如挡水、泄水、取水、输水等建筑物;专门性水工建筑物则只应用于某一种水利事业部门,如水电站、水运、农田水利、给排水等。
以上分类方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设计水工建筑物,以满足不同的工程需求和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