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
不具备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工作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此外,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
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的经历和能力,能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
具有主持建设科研项目研究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其相关成果取得实效。
相关一级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大学英语4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
论文和著作:
提供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以展示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
建议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详细整理和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以符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