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性原则意识衰退
不能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有的还不如普通群众。
一旦触及个人利益,就会向组织讲条件、论得失、拖后腿。
宗旨观念弱化
不能很好地服务于群众,忠诚于党的事业意识不强。
想自己的事情多,为服务对象着想的少,为组织着想的少。
不思进取,不想作为
不想承担责任,拈轻怕重。
对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自我的要求和党员标准。
思维方式不够科学
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和警惕性不强。
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是上级的事、领导的事,自己只是执行者,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
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有欠缺。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
在“快”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雷厉风行干事业的劲头还不足,工作效率还需提高。
在严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有些先锋模范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只是按照规定完成任务,缺乏积极创新的精神,难以起到带头作用。
有些先锋模范在传统工作领域表现突出,但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时缺乏应对能力。
先锋模范示范效应不强
有些先锋模范在工作中确实表现出色,但却未能产生明显的示范效应,无法带动其他人员向其看齐。
评选标准不够科学
有些地方或单位在评选先锋模范时存在着标准不明确、评选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所评选出的先锋模范并不完全符合实际需要,无法真正起到模范引领的作用。
这些表现形式反映了部分党员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