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发布的,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对之前的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的修订,涵盖了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主要内容和规定
公文用纸
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mm。
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字体和字号
一般使用3号仿宋体字,若无特殊说明。
行数和字数
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单独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
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其他格式要素
包括页眉页脚、页码、印章位置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实施意义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提高了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统一和规范,有助于提升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软件要求
办公软件如微软OFFICE—WORD、永中OFFICE、金山WPS文字处理软件等,均适用于该标准。用户在使用这些软件时,可以按照标准进行页面设置、字体设置、版式设置等,以确保公文的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
1.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2.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3.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