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包括:
1. 取得法人资格。
2. 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3. 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
公司设立登记事项
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以下事项:
1. 名称。
2. 住所。
3. 法定代表人姓名。
4. 注册资本。
5. 公司类型。
6. 经营范围。
7. 营业期限。
8.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提出申请 :公司设立人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提交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章程。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住所证明等。
审核与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提交的材料,符合设立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
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建议公司设立人仔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了解并遵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设立登记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