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引号之间 通常不需要加顿号。根据《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例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才建议使用顿号。
具体来说:
不需要顿号的情况
当两个双引号之间的并列成分是独立的词语或短语时,通常不需要加顿号。
如果引号内的内容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引文没有独立性,则引号间以不用顿号或逗号为好。
需要顿号的情况
当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时,如举例说明时,应该使用顿号来分隔这些成分。
总结:
在大多数情况下,双引号之间不需要加顿号。
只有在需要插入其他成分以区分或列举时,才考虑使用顿号。
因此,在撰写文本时,应根据具体的语境和需要选择是否在双引号之间加顿号,以确保句子的连贯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