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主要依据岗位级别、机构类型以及设备的使用需求。以下是详细的配置标准:
岗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处级岗位
台式计算机:1台
打印机:1台
科级及科级以下岗位
台式计算机:1台
职能机构公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处级机构
便携式计算机:1台
传真机:1台(建议与扫描仪合并购置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1台
扫描仪:1台(建议与传真机合并购置多功能一体机)
碎纸机:1台
投影仪:1台(会议室配套使用)
科级机构
网络双面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共享打印)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岗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处级岗位
办公桌:1组
办公椅:1把
桌前椅:1把
二门文件柜:1个
三人沙发:1个或单人沙发1组(2个)
茶几:1个
科级及科级以下岗位
办公桌:1组
办公椅:1把
二门文件柜:1个
科级及科级以下机构公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每个房间可另配:二门文件柜2个、木沙发组(1+1+方茶几)1套
会议室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会议桌:1组
会议椅数量应与会议桌及会议室大小匹配
茶水柜:1个
常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表
台式计算机:单价上限6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便携式计算机:单价上限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A4黑白激光打印机:单价上限16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A4黑白网络双面激光打印机:单价上限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A3黑白激光打印机:单价上限9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多功能一体打印机:单价上限3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针式打印机:单价上限3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司局级岗位
台式计算机:1台
打印机:1台
电话机:1部
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
台式计算机:1台
司局级机构
便携式计算机:2台
复印机:1台
碎纸机:1台
扫描仪:1台
投影仪:1台
处级机构
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
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
传真机:1部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
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总结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主要依据岗位级别和机构类型进行配置,具体要求包括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设备的配置,以及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家具的配置。此外,还规定了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以确保设备的长期使用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