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目的和适用范围
旨在加强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防范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
适用于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税务机关职责
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明确专人负责。
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纳税人申请和审核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需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并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申报缴纳税款及工本费。
税务机关审核内容包括纳税人资格、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等。
发票开具和管理
发票应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企业应妥善保管发票及其支持材料,按税务机关规定进行存档与归档。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责任
纳税人应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其他规定
发票的开具时间、审批流程、领用管理、存储与归档等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规范性,防止发票的虚开和滥用,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票内容的准确无误,以避免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