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应遵循 WS/T 527-2016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原则、功能、设施配置与特定要求。
场所命名原则
明确功能:场所名称应能清晰反映其功能,如咨询、导医、周办公台等。
保留习惯:命名充分保留了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对这些场所沿用的习惯,仅对名称和功能不符的场所进行了重新命名。
科学合理:命名应准确、科学,功能定位明确,基本配置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设施配置与特定要求
基本设施:提供咨询、导医、周办公台、座椅、电话等基本设施。
急救设备:具备手卫生设施的应配给速干手消毒剂,以应对突发情况。
符合标准:场所的设施设备配置及要求应符合GB15982医院卫生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
实施与监督
实施时间:WS/T 527-2016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监督与执行: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命名和设施配置,以规范医疗服务场所的管理。
通过遵循WS/T 527-2016标准,医疗机构可以确保其内部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和设施配置既符合规范,又能满足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