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委,即女职工委员会,是负责维护女性教职工权益、推动性别平等、提升女性素质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以下是女工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宣传与教育工作
宣传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教育广大女教职工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组织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及时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调查研究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权益维护与特殊利益保障
按照《工会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各项权益和特殊利益。
通过女工委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四有”教育,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教职工,树立良好道德观念,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协助调解各种家庭纠纷。
组织活动与动员
主持女工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妇女组织领导部门的部署和学校的要求,组织制定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动员和组织女教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及时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调查研究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法律普及与维权服务
普及法规教育,组织基层女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每一位女职工心田,让法律成为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坚实依靠。
与一切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关怀与帮扶
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搞好“三八”等节日庆祝活动。
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关心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定期向女教职工讲解妇幼卫生知识,定期为女教职工进行妇科检查。
关爱服务职工,为困境妇女儿童争取并发放救助金,关心大龄青年婚姻恋爱问题,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解除她们的顾虑。
典型示范与引领
评树先进典型,通过推荐评选弘扬新风正气,示范引领女职工创业建功新时代。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组织全县女职工观看宣讲直播及各类专题宣讲,提升广大女职工对女工委工作的满意度。
通过以上职责,女工委在推动性别平等、维护女性权益、提升女性素质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