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释义如下:
总则
制定目的: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所有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管理原则: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机构及其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职责包括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汇缴变更、核定比例、结算利息等缴存行为;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受委托银行: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缴存
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缴存登记: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缴存额计算: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政府确定的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计算和确认职工应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指标。
计息: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提取与使用
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监督与管理
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报告与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通过以上释义,可以更好地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