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版头
发文机关标识:位于文件最上方,使用红色大字体,如“XXX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方,格式为“XX府办发〔2024〕第×号”。
签发人:只有上行文才标注,位于发文字号右侧,用3号仿宋字,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标题
位于版头下方,使用红色大字体,如二号宋体或黑体字,居中排布。
正文
包括主送机关、正文主体、附件说明等部分。正文一般使用仿宋字体,字号为三号。
版记
位于文件末页,包括成文日期、印章、抄送机关、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信息。成文日期和印章通常位于文件末尾,印章应盖在成文日期上。
附件
附件应居中,字体为仿宋体,字号为三号。附件内容也应使用仿宋体,字号为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落款
发文机关居右,字体为仿宋体,字号为三号。发文日期位于发文机关下方,居右,字体为仿宋体,字号为三号。
其他注意事项
装订:两页以上装订至纸张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
页边距:上下2.54厘米左右。
字体和行距:标题用仿宋体,字号为二号字;正文用仿宋体,字号为三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这些格式要求确保了政府红头文件的正式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便于文件的识别、归档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