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时间:2025-02-14 09:25:14 单机游戏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制定标准与准则的目的在于实现建设国际化都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连续进展,提高都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都市规划编制和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标准与准则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纳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

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包括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公平有序等,强调功能定位、区位条件、生态环境、城市风貌、公共服务、交通市政条件和资源承载力等综合确定用地开发强度。

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的控制要求,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

道路交通与市政工程设施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应结合深圳市容积率管理实践与经验,按照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公平有序的原则进行。

市政工程设施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境卫生等。

其他设施

包括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相关内容。

附录

名词解释、用词说明以及相关法规标准索引。

动态修订

标准与准则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度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并上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在特定情形下,可组织整体修订,并上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施行。

这些标准与准则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