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按是否有追索权分类
有追索权保理: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机构有权向卖方进行追索,要求债权人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无追索权保理:应收账款在到期日未能足额收回时,由保理机构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按是否通知买方分类
明保理:卖方在债权转让时,同时将应收账款保理情况告知买方,并指示买方将应收账款直接付给保理机构。
暗保理:将买方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保理机构和卖方单独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到期后卖方出面进行应收账款的催讨,收回后再交给保理机构。
按是否融资预付分类
折扣保理(融资保理):当卖方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机构时,保理机构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卖方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机构向买方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
到期保理:保理机构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卖方提供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日,向卖方支付货款。
双保理业务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进口保理商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后,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反向保理:保理公司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核心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对其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重点审核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记录,以此降低保理公司的风险和营销成本。
这些业务模式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场景进行选择和组合,以满足企业在供应链中的融资和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