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人们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以这种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例如,水利、建筑、航海、战争等的需要,催生了天文学、数学和力学等自然科学;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推动了生态文明理论的发展。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不是“猎奇”或“雅兴”,不是为认识而认识,其最终目的是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体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以及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这四个方面。这些观点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关于实践与认识关系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