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保金减免政策

时间:2025-02-14 06:00:45 单机游戏

北京市的残保金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免征政策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重大灾害减免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征收标准调整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小微企业优惠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申报与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并提供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关注政策动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残保金的缴纳,并在遇到重大灾害时积极申请减免或缓缴,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