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人们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以这种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产生的。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给解决新课题提供经验资料,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人们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例如,社会的技术需要比十所大学更能推动科学的发展。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证明了的认识不可推翻,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真理不是自封的,而是通过客观的社会实践的结果来验证的。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是应该回到实践中去。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不是“猎奇”或“雅兴”,而是为了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体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以及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这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