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是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对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有全面且严格的规定。该标准自2012年4月20日实施,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适用范围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这些食品是消费者在零售环节直接购买的,例如超市、商场等渠道销售的食品。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这些食品虽然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但可能在其他环节被使用,例如食品原料、食品半成品等。
标签内容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要求严格且详细,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清晰且全面的产品信息。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成分:
列出食品的所有成分,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提供生产者的详细信息,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进行联系。
保质期:
标明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产品标准代号:
列出食品应符合的国家标准代号。
贮存条件:
说明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的条件。
其他注意事项
标签设计:
标签应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的图形或文字。
特殊规定:
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通过遵循GB 7718-2011标准,食品生产商和标签设计者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产品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并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