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法实施细则是 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和完善医疗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卫生健康服务。该细则涵盖了基本原则、参保人员、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服务行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基本原则
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有效药品的供应。
防范欺诈和滥用医疗保险经费。
高效的医保服务,减轻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负担。
促进医疗市场竞争、调整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服务质量。
参保人员
包括城乡居民、企业职工等。
县域内未参保或不满足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补充保险,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支付范围
包括药品、治疗、检查、医疗材料等。
部分高价药品及部分检查项目需要事先审批。
企业责任
企业应参加工伤医疗保险。
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公告参保方式和程序,并依法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应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组成。
企业应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工伤医疗保险费用。
医疗服务行为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用检查、用治疗和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医院应实行医师签字、担保、集体议价等措施,防止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注重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医保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查处欺诈骗取医保资金、医保基金不当使用、不履行参保义务等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尽管《医疗保障法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发布,但国家医疗保障局已经发布了《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该细则将很快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