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人员管理
管好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常性听取、研究、解决保密工作具体问题。加强全员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对涉密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包括确定涉密岗位、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全过程保密管理,包括上岗、在岗、离职离岗阶段。
涉密人员教育:加强对临时性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经常性开展保密教育提醒,签订保密承诺书,未经批准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交由临时性工作人员处理。
文件管理
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携带、清退、销毁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涉密文件起草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并在起草电子稿时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制作与传递:涉密文件应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作,制作场所、设备等应当符合保密规定。传递涉密文件应当指定专人、专车,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借阅与复制:借阅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审批登记手续,进行保密提醒,规定退还时间,签订保密承诺书。复制涉密文件应当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场所与设备管理
保密场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阅读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并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设备管理: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会议与活动管理
保密规定: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
泄密事件处理
及时报告: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
宣传教育: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升保密思想意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通过宣教载体,加强保密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人人话保密”活动和保密警示教育。
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保密制度,做到保密工作有章可循,严肃处理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刚性。
技术防范
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网络空间的防护,保护涉密信息,维护网络设备,确保网络系统稳定运行。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