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时间:2025-02-13 17:28:24 单机游戏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而制定的。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食品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

1. 相关定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广告主:指为推销食品或者相关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经营者:指接受委托提供食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发布者: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食品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代言人:指广告主以外的,在食品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食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合规要求

正确导向:食品广告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严守法律底线,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内容真实、合法: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如产地、成分、性能等方面的虚假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身份应当真实,经营资质应当齐全,广告宣传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范围相符合。

审查批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禁止内容:发布食品广告时,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散布谣言、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内容。

3. 处罚措施

虚假宣传: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依法予以处罚。

总结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明确了食品广告发布的相关定义、合规要求以及处罚措施,旨在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各相关经营主体在制作和发布食品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