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涉密载体的种类
纸介质涉密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文稿、档案、电报、信函、图纸及其他图文资料等。
磁介质涉密载体:如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光介质涉密载体:如光盘。
半导体介质涉密载体:如优盘(闪存)、存储卡等。
密品: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产品。
涉密载体的制作与使用
制作密件时,要正确拟定密级,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地方印制。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等须销毁。
收发、传递密件时,要严格履行登记、编号和签收手续,传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或国际互联网传输。
管理使用密件时,要严格按规定的知悉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
复制、转发密件时,须经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需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摘抄、引用和汇编时,应当经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做出密级标志。
涉密信息的安全管理
在使用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时,要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不得通过非涉密渠道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中,不得传播国家秘密文件、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不得讨论国家秘密事项。
销毁密件时,须经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私自销毁或出售。
其他保密要求
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要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会议内容和活动信息不被泄露。
出国出境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国家秘密泄露。
对外宣传和提供稿件时,要确保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并经过严格审查。
在私人生活和个人交往中,也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这些保密须知旨在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国家秘密泄露,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