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 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大方面。
专业理念与师德
职业理解与认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理解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安全与健康,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信任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教育教学态度与行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个人修养与行为: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师风,注重学生品德和心理的培养和引导,以身作则,为学生提供崇高的榜样。
专业知识
教育知识:了解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教育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能力。
学科知识: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学科教学知识:熟悉学科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通识性知识:具备广泛的知识基础,适应多元化的教育环境。
专业能力
教学设计:能够制定教育教学设计计划,实施评估,并能对教学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教学实施:能够有效实施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力,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和实用的技能。
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能够管理、服务和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情感等问题。
教育教学评价:能够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制定科学、公正的评价方案。
沟通与合作:能够与家长、同事等进行有效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协作与交流。
反思与发展:能够反思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确保教师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