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结转进项税额
将本期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为后续计算应纳税额做准备。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结转销项税额
将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汇总,以便核算应纳税额差值。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应缴纳增值税(进、销差额)
将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或贷)”。
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对前期已核算出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进行实际缴纳。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
将当月缴纳的增值税款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月末时,将“已交税金”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年末结转
将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留抵税额)结转到下一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建议在月末进行上述结转操作,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业务量较小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在月末一次性做账,而不需要通过“已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