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书面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提前三天,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部门审核
部门领导: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董事长: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通知员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交接工作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工具、资料、公用印章、财务借款、票据、账册、凭证、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
交接监督: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主管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财务结算
借款清算: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工资发放: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工资。
保险和公积金处理
保险清算: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公积金转移: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或转移手续。
人事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档案转出: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
离职确认
所有签字: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建议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确保所有步骤都按照公司规定和流程进行,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有序。